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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新就业形态”

2020-06-28 09:53   |   发布人: 鲤见教育   |   浏览次数:232

【理论简述】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从生鲜电商、直播带货,到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等,新技术、新业态等催生的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既保障了人们正常生活,也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


【题目示例】

从数字化就业到情感劳动,从远程就业到共享员工,就业新形态、新模式快速成长,活力蓬勃。请谈谈你的看法。


【解析】
【引出话题】

就业向来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无论“六稳”还是“六保”,就业都被摆在突出位置。疫情防控期间,核酸检测员、社区网格员、在线学习服务师、信息安全测试员、互联网营销师、老年健康评估师……


【提出观点】

一批新就业形态脱颖而出,在为人们的美好生活提供丰富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让许多人的就业和创业有了着落。


【深入分析】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新的就业形态不断孕育,越来越多劳动者依托互联网为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并获取劳动报酬或收入。把新就业形态培育好,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


与传统就业方式相比,新就业形态特别是互联网新就业形态,在劳动关系、技术手段、组织方式、就业观念等方面,都表现出较大差异。从雇佣关系到合作关系、从操作机械设备到拥抱信息技术、从定时定点劳动到随时随地工作,新就业形态彰显勃勃生机,展现出灵活性强、包容性强、自由度高等特点,在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弹性、增加劳动者收入等方面,发挥着传统就业形态难以替代的作用。在疫情防控中,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不仅使日常物资供应不断、社会运行有序不乱,还提供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减少了经济与就业波动。


【提出对策】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新就业形态”是民生问题,也是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还是法治问题。重视就业,重视“新就业形态”,关键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系统化劳动规则的建设,加强统筹资金、技术、技能培养等政策体系的配套,破除新就业业态的相关障碍。


【总结收尾】

“新就业形态”的烦恼,是发展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我们相信,有关方面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保障“新就业形态”下各方主体,尤其是就业者的合法权益,“新就业形态”一定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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