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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文物认养”

2020-05-25 09:10   |   发布人: 鲤见教育   |   浏览次数:200

【理论概述】

11月3日,国家文物局官微通报称,在山西省高平市政府近日召开的该省2019年文物建筑认养北部片区推介会上,山西谦益和文化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和集体与所认养的三王村三嵕庙、奥治全神庙等10处文物建筑所有人签订了认养协议。此举,实际上是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渠道的创新之举。


【题目示例】

近期,某省与部分企业签订文物建筑认养协议,引发了社会热议。请谈谈你的看法。


【解 析】

【引出话题】

对于文物认养这一尝试,不仅能够吸引和集中社会力量齐心协力保护和利用文物,也能够解决公众参与性不强、获得感不足的问题。通过认养程序,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等不同主体,有机会更深刻地参与到与文物建筑的互动中来。


【深入分析】

无论作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活动室等公益活动场所,还是辟为参观游览场所,或者从事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经营活动场所,都是认养允许的方向。与之相适应,研学、文创、博物馆展览等也就成为可以选择的互动模式。

这些模式是双向的,既作用于游客等需求方,还作用于认养者等供给方。不仅有利于产生情感上的羁绊,激发创新利用的灵感,还有利于与市场的适当结合产生更多可持续保护的动力。


【提出措施】

当然,认养依然是个新生事物,还需要更多的呵护与完善。比如,要防止以认养保护之名,行破坏性开发之实;再比如,认养可以,不能认养过后就不管,需要在技术、人员乃至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也不能从此姓“私”,不再让人见。

还有,要织牢制度之网,对认养主体动态管理,不仅在认养时有资质要求,在认养过程中还要严密监管,防止不当利用危害文物安全。认养的过程要透明,要求公布正确足够的信息,杜绝暗箱操作,探索文物保险等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监管的可能性。


【总结收尾】

认养确实是好事,但不能变成坏事,总之就是要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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