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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0包头市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1000人简章

2020-09-30 10:42   |   发布人: 鲤见教育   |   浏览次数:324

  根据《关于印发包头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包党办发〔2018〕46号)、《关于印发包头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0〕14号)及《关于印发包头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0〕46号)精神,为引导高校毕业生更好在基层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确保我市2020年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对象

  (一)2020年包头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2016年—2020年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基层服务工作要求。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退出人员、服务期满人员及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

  三、招募人数

  2020年全市计划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1000

  (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岗位内容

  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社区管理等民生工作。

  五、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登陆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就业创业网(www.btjyj.cn)、就业包头微信公众号查询报名简章,根据各地区招募人数,结合自身服务意愿选择服务地区。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9:00至2020年10月13日12:00。考生可登陆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在网上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30k以下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打印两张“2020年包头市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报名成功无故缺考的考生,会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其他基层项目人员考试。

  考生请于10月15日9:00--17日前登陆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就业创业网(www.btjyj.cn)查询考试成绩。

  (三)确定入选人员

  根据各地区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就业创业网(www.btjyj.cn)、就业包头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录取结果。

  (四)资格审核

  入选人员携带“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拟录取公告通知的时间到所报旗县区的就业服务局进行资格复审。

  (五)补充招录

  由于入选考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审核未通过等其他原因未完成招募计划的,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可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从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补充招募。

  (六)组织培训

  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要对入选人员进行大学生服务基层岗前技能培训,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及包头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服务期限及待遇

  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不低于自治区招募的社区民生志愿计划服务项目人员补贴标准,社会保险由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旗县区即为日后服务的旗县区,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上岗服务后不得擅自调换。

  (二)此次招募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3年)完成服务工作,服从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三)因入伍、升学、就业等特殊原因需要辞去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工作单位、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批准后终止工作。

  (四)参加包头市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笔试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关于包头市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笔试的重要公告》(见附件2),填报《包头市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报考人员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

  联系单位:包头市就业服务局高校毕业生科

  联系 人:刘俊杰 刘祎东

  联系电话:(0472)6169703

  传 真:(0472)6169703

  电子邮箱:btjyfwk@163.com

  附件1.2020年包头市各旗县区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计划分配表.xlsx

  (具体名额见附件1)。

地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各旗县区
计划分配人数
昆区100
青山区100
东河区100
九原区50
石拐区20
固阳县100
土右旗170
白云区30
达茂旗100
高新区230
合计1000

  附件2.关于包头市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笔试的重要公告.docx

  参加包头市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笔试考试的报考人员,请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号申领新冠肺炎及鼠疫防控“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我区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2.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 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7.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8.报考人员应在打印准考证前,仔细阅读并签署《包头市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报考人员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刘俊杰 刘祎东

  联系电话:0472-6169703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附件3.包头市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报考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明确本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我市2020年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募工作顺利进行,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包头市2020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笔试的重要公告》,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密切人员)近14天内,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未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

  三、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密切人员)近14天内,未去过国外及国内重点防疫地区,并未与来自国外及国内重点防疫地区人员接触;

  四、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近14天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我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考试实施过程中的防疫措施,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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